《規范旅行者運輸退票費觀點》規定20為退票費接收上限,航空公司大大衝破了20的上限,甚至理直氣壯地不予退票,明目張膽地侵占旅行者的金錢財富。
前不久,顧先生在網上訂了兩張東方航空公司的機票,由于買錯了,他但願退票,但被示知只能退還燃油附加費和機場建設費。經據理力爭,顧先生終極拿到了機票價錢20的退款,但是他以為80的退票手續費仍然不合乎邏輯。有律師表明,航空公司如此規定顯著違背買賣中的公正原理,有霸王條款嫌疑 (據10月14日中國網報道)。
旅行者在航班起飛9天之前退票,并不陰礙機票再次出售,航空公司仍要接收80的退票費,這豈止是不合乎邏輯,分明即是霸王做派,甚至是搶錢。然而,這種霸王做派并非始于今天,也非東方航空一家所為。據報道,各航空公司對折扣機票接收的退票費尺度不一,5折以下的機票,退票運彩 劃記費全面在30以上,最高的達80,有的航空公司甚至規定運彩 網球 退賽,45折或4折以下的特價機票不予退票。
各航空公司訂定這樣的霸王條款,臺面上的理由均是低打折特價機票已經做了讓利優惠。這個理由實在很搞笑——不顧你的讓利幅度有多大,旅行者既然退運彩 lol 冠軍票,就意味著他不再享受這種讓利,豈能作為向他接收高額費用的理由?況且,不論買票還是退票,兩次買賣始終與機票原價無關,因此退票費率也應與機票打折幅度無關。
2003年原國家計委出臺的 《規范旅行者運輸退票費觀點》規定,旅行者提前要求退票,而運輸企業或許再次發售的,原理上不應接收退票費,并在最高不得過份20的條件下,按退票發作的差異時段,合乎邏輯建置分別退票費率。此前,火車票退票費一律依照20的上限接收,途經長年的呼吁,從上年9月25日起,鐵道部將火車票退票費率下調為5。但機票不光沒有 原理上不應接收退票費,反而大大運彩優惠衝破了20的上限,乃至理直氣壯地不予退票,明目張膽地侵占旅行者的金錢財富。
的確有個體較勁的旅行者ufc運彩ptt。上年2月,北京市民王勁松買入了東方航空一張47折機票,因故提前數天退票時,被接收80的退票費,510元的票款縮水僅剩102元。王先生一怒之下將東航告上法庭。上海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審理以為,東航接收80的退票費妨害了原告的益處,判東航再返還王先生306元,加上本來的102元,相當于東航接收了20的退票費。
可是,王先生只是維護了個人的權益,東航及其他航空公司的霸王條款仍巋然不動——你若有時間、有精神并且舍得費錢告我,我奉陪,大不了把多收的錢還給你;你若懶得折騰招供倒霉,那正是我所但願的。這正是所有霸王條款奉行的侵權手段。
在這種場合下,人們很天然想到監管者在哪里。旅行者的訴苦、投訴、告狀何必沒能引起監管者的留心。航空公司的霸王退票費已接收長年,它顯著不合乎邏輯,它公開違規,它放肆侵略旅行者權益,監管部分該脫手管一管了。